为全面了解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,加快推进步伐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月14日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情况摸底调查,并做好企业分类指导工作。
通知要求,各省(区、市)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高度重视,周密安排,组织专门力量,对本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情况逐一进行摸底调查,认真做好调查统计工作。根据摸底调查情况,各省(区、市)要提出本辖区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计划,明确工作目标,连同统计汇总表于今年5月1日前上报当地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,并同时报送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。
在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,各省(区、市)局要积极开展药品生产企业的分类指导工作。对基础条件好的企业,要积极引导其早日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;对企业基础差、改造投资大、产品无市场、技术人员不足的企业,应引导其退出或与优势企业兼并重组;对骨干企业和实施情况难以把握的企业,要组织现场调查和督导。
据了解,今年第一、第二季度,国家局将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调研,听取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对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意见和建议。